《伊犁日报(汉)》创刊于1964年,由中共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委员会主管主办,它始终坚持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,全面宣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及时传达中央及自治区党委、伊犁州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,忠实记录伊犁大地的发展变迁,热情讴歌各族人民的奋斗精神,是连接党委政府与各族群众的桥梁和纽带。为满足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多民族聚居的特点,同时出版汉文、哈萨克文、维吾尔文三种文版,确保了党的声音和各类重要信息能够准确、及时地传递到各族干部群众手中,为促进民族团结、维护社会稳定、推动文化繁荣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。
在版面设置上,《伊犁日报》内容丰富,栏目繁多,图文并茂。报纸紧扣时代脉搏,聚焦伊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成就、重点项目和民生改善,深入报道基层一线的鲜活经验和典型人物。同时,报纸还注重传播先进文化,弘扬社会正气,反映群众呼声,提供实用信息,力求贴近实际、贴近生活、贴近群众,具有极强的可读性和指导性。
要闻、自治州两会特刊、文旅、文体、庆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70周年、文化、法治、理论、专刊、文旅·公益、寻访抗战印迹 传承复兴力量
1.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与舆论导向。 所有来稿必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深入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严格遵守国家宪法、法律及法规,确保内容积极向上,弘扬主旋律,传播正能量,坚决杜绝任何违背国家大政方针或含有错误政治倾向的言论。
2.紧扣伊犁本土题材与地域特色。 稿件内容应聚焦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的社会经济发展、自然风光、历史文化及风土人情。我们热忱欢迎反映伊犁各族人民团结奋斗、安居乐业的鲜活故事,以及展现“塞外江南”独特魅力的深度报道,力求通过文字展现伊犁的蓬勃生机。
3.确保新闻事实的绝对真实与准确。 投稿作品必须基于客观事实,严禁虚构、杜撰或夸大情节。对于新闻通讯及纪实类作品,需保证时间、地点、人物、事件等要素准确无误;对于引用数据及案例,需有据可查,坚决维护新闻媒体的公信力与严肃性,杜绝虚假新闻。
4.推崇思想深刻与视角的独特创新。 我们鼓励作者跳出常规思维模式,以小切口反映大主题,用细腻的笔触描绘时代变迁。稿件应具有独到的见解和深刻的思考,避免人云亦云的泛泛而谈,力求在平凡的生活场景中挖掘出不平凡的社会意义与时代价值,给人以启迪。
5.注重文学作品的艺术性与感染力。 散文、诗歌、报告文学等副刊类作品,要求文笔优美、情感真挚、意境深远。我们欢迎具有浓郁生活气息和鲜明时代特征的文字,鼓励作者用生动的语言刻画人物形象,用深情的笔触抒发家国情怀,引发读者的情感共鸣与心灵激荡。
6.严格遵守原创首发与版权规范。 投稿作品必须为作者本人原创,且未在任何公开出版物或网络平台上发表过,严禁抄袭、剽窃或侵犯他人的著作权、名誉权等合法权益。文责自负,若发生版权纠纷,由作者本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,本报概不负责。
7.符合新闻宣传纪律与民族宗教政策。 稿件内容需严格遵守党的新闻宣传纪律,认真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。在涉及民族、宗教等敏感话题时,务必保持客观、理性、尊重的态度,有利于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,严禁出现伤害民族感情、破坏宗教和谐或引发社会矛盾的言论。
8.规范文字表述与投稿格式要求。 来稿请使用规范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,标点符号使用准确,段落层次清晰,逻辑结构严密。投稿时请在邮件主题注明“栏目名称+文章标题+作者姓名”,文末务必附上作者的真实姓名、详细通讯地址、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,以便联系。
9.倡导清新文风与精炼的语言表达。 我们提倡言之有物、简明扼朴的文风,反对空洞无物、堆砌辞藻或晦涩难懂的表达方式。无论是新闻稿件还是文学作品,都应追求语言的精准与生动,力求用最洗练的文字表达最丰富的内容,提升文章的可读性与传播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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